关于停止使用“12305”邮政业消费者申诉热线号码的公告
日期:2025-09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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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,有效利用政务资源,提升服务水平,按照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行政效能推动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的指导意见》(国发〔2024〕3号)精神和国家邮政局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,经报请同意,自2025年10月1日0时起,新疆“12305”邮政业消费者申诉热线将归并至自治区“12345”政务服务便民热线,“12305”热线短号码停止使用。
消费者有关邮政快递业服务质量问题,可通过拨打“12345”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或访问邮政业申诉服务网站进行反映,邮政管理部门将按照属地原则及时处理。
特此公告。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管理局
2025年9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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